(二)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来进行,意向承租方初次报价不能低于起始价人民币6.50万元,报价以增价方式来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0.03万元及其整数倍。意向承租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1)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每时每刻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承租方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5、因意向承租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发生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异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来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6、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未按约定期限一次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其列入大连医科大学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其扣除的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7、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若逾期支付首年租金,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租金的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承租方全部交易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的损失。若除首年租金外的后续租金逾期交纳,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还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房屋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全部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
8、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且将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明确自出租标的交接之日起有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出租标的交接之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联的费用和欠费由原承租方承担,出租标的交接之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联的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出租标的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9、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出租方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大连医科大学经营服务网点管理办法》,依法经营。如果承租方利用所租赁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1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一定要保证租赁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结构及用途,如确有需要,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如因承租方不正确使用或人为造成租赁场地及其配套设施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出租方相关损失。若出租方允许承租方维修或改造后,因承租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时,承租方应负责将场地及固定的配套改造恢复原样。
17、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经营的商品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做检查监督,对承租方出售的商品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承租方出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商品,出租方有权给予没收并要求承租方停业整改,承租方必须要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