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办案发现自动售货机隐患 综合治理解决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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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人用品自动售货机    发布时间:2025-01-07 21:22:47

  正义网绍兴3月15日电(通讯员俞珂尔)近日,一份刑事判决书和一份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相继送到了小王的手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小王还需要承担违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惩罚性赔偿相应的责任,并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小王是一名大学生,多次创业失败后,他选择了投资成人用品自动售货机。2017年底,他利用互联网平台找到了一家价格实惠的店铺私下采购某品牌性保健品。收到货后,小王未要求店主出示相关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就在新昌、宁波等地的6个自动售货机公然上架售卖。

  “我也不是没怀疑过有问题,这样的产品外包装粗糙,产地也是虚构的……”尽管如此,看到产品销量不错,小王还是多次在店中上架。

  经过详细调查,小王在2年内长期售卖该产品,经公安机关检测,当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而西地那非为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物质。

  由于小王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先后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和民事公益诉讼。

  自动售货机设置零散,消费者流动量大,且无人看管,而关于自动售货机监管规定不明确,销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确定等问题造成对自动售货机的日常监管缺失,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消费者将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0年4月,新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针对上面讲述的情况,遂对全县的自动售货机的经营情况展开了排查。

  在此次排查中发现,部分自动售货设备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存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且未在显著位置标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情形,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对群众生命健康产生了威胁。这其中就包括了小王的成人用品自动售货机,随后新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就将该线索移送给刑检部门。

  一台小小的自动售货机里居然潜藏这样的隐患,新昌县检察院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对接,了解自动售货管理现在的状况,共同分析研究监管依据。经过多次沟通交流,最终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责。

  问题暴露后,怎么样才能解决便成为检察官最关心的事。从小王的案件开始,该院就主动关注自动售货机行业状况,针对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已发现的问题自动售货机进行依法处置,相关证照上墙,并加强自动售货机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工作。

  为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新昌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有关部门召开经营单位集体约谈会,制定出台了绍兴市首个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主体许可、设置点报备、跨辖区抄告等多项具体操作规范。该创新行业管理做法也被多家单位借鉴,逐步推动行政管理常态化。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该院联合有关部门多次开展“回头看”,发现有关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并对相关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者进行释法说理,引导经营户规范合法经营,织密群众食品安全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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